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老問題: 自住樓到底是不是消費品?

自住樓係唔係消費品, 呢個問題大家真係要搞清楚

過去廿年樓市狂升, 有買貴無買錯, 好多人覺得供得起唔會有問題, 因為幾時賣番出去都有錢賺

但我仍然堅持, 自住樓肯定係消費品, 你享受左間屋, 佢升唔升值呢個唔影響自住樓係消費

錯覺自住樓係投資, 全因樓市升足廿年的畸形市

唔係淨係我講的, 滄爺都係咁講

我由買第一間屋已經無諗過將來賣出去有錢賺, 而家諗換樓, 更加相信自住樓係消費品

首先我為左提升生活品質而換樓, 呢個肯定係消費行為

然後自住樓帶黎的生活質素影響係遠大於佢升唔升值的影響, 你唔會因為樓跌唔換樓

我再計左一條數, 呢個係針對我自己

假設我換樓的成本大係三百萬現金, 然後每月供多一萬, 咁樣的情況下我究竟用左咩黎交換?

300萬我用我最鐘意的定息和仔215 7厘計算(其實除淨後係7.8厘), 一年可以收到21萬, 每月約1.4 萬, 加上供多一萬, 即我用每月2.4萬的現金流去換

同期講緊係銀行按息2.9厘的情況, 如果加息更嚴重

即係我為左住好D, 要洗300 萬加月供多一萬黎換, 然後呢堆野正常情況每月可為我帶黎2.4萬

咁都唔係消費? 

最後睇番當年財叔講的, 租租日日輸, 無意鞭C, 因為當年的確係岩的

但如果大家覺得利率反轉唔係三五年可以改變到, 咁大家都要諗下對"買樓"呢個行為帶黎的質的改變, 又或者買樓係咪人生必做的事

















ref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403748/%E8%87%AA%E4%BD%8F%E5%AE%9C%E8%B2%B7%E6%A8%93%E3%80%80%E7%99%BE%E8%90%ACBlogger%E8%B2%A1%E5%8F%94%EF%BC%9A%E5%8F%AA%E7%A7%9F%E4%B8%8D%E8%B2%B78%E6%88%90%E8%BC%B8

17 則留言:

  1. 樓唔升 其實已經係輸 輸通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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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金融海嘯時買入自住樓!上年通關(4月)時樓價反彈就即做『逆按揭』,每月印印腳收緊錢(有Cash flow流入),預左一世住番呢層樓,咁又是否應當作『資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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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話過樓唔係資產, 但唔係投資資產, 當消費品自爽完全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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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下討論必須指出自住樓已供滿,否則不適用。『窮爸爸富爸爸』作者羅伯特清崎定義,任何未做「逆按揭」自住樓由於沒有Cashflow流入,均不是『資產』!(若仍供樓中話Cash flow是流出,更被定義為"債務")。但當一層已供滿自住樓承造「逆按揭」後,有了Cash Flow淨流入,呢層自住樓就搖身變成為『資產』。 至於消費品定義就難講,大家並無對『消費品』一詞有廣泛共識定義,本人難以對標題有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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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簡單D, 要比本金以外嘅嘢或代價,都係負債。
      唔使再比錢落去嘅所有物,叫消耗品。此基礎上可以搵到錢嘅就係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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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逆按揭我理解, 你只係附帶條件套現 , 已經唔係你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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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逆按揭我理解, 你只係附帶條件套現 , 已經唔係你嘅資產/

      你未做過逆按揭,所以你唔清楚。不能認同「唔屬於你既資產」,唔通由HKMC代你交管理費、差餉或買火險? 仲有我可隨時還清HKMC欠款後,就能將自住樓賣出,田土廳業權個名仍然係我,點樣層自住樓資產唔屬於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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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咁樣只係重新買入,睇作另外一Deal,只不過標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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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咁樣只係重新買入,睇作另外一Deal,只不過標的相同。/

      你創作幻想力真搞笑,似活在自我中心意識之中,自我封建想法只會束縛你既投資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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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你都好好笑,自己左手擺落右袋,然後話右手隨時係右袋摸個春袋就可以涼返左邊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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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逆按揭給無依無靠的老人家多一個選擇,反正死了都帶不走,都是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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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嗰幅圖係多年前製作,當年長期低息,佢無考慮到持有物業利息+其他支出原來可以追上租金支出,甚至係按保橫行的年代,利息可以遠超租金。

    以一個600萬物業為例,每月租金大概15k,如果借七成,月供20k,當中利息支出就超過14k,加上差餉地租管理費每月大概2k,先不論現金流,單是淨收支已經是負數。再計埋首期180萬的無風險收入成本,相當於每月8k,加起來每月淨支出高達24k。

    每月支出租樓15k vs 買樓24k,可見上面幅圖已經由買樓四贏一輸局面變成二贏三輸,甚至是一贏四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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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 哥高見, 此一時彼一時, 無意翻舊帳, 不過提醒大家要考慮質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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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支持高汁留言!!

      簡單列舉,已經解釋好多問題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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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9年黑暴之前我已賣清所有收租樓,誤打誤撞之後就發生香港暴動,當時我對楂好多樓既朋友講,樓價升幅有限,就算樓升幅等同通脹,收租都冇乜肉食。要大部份在買樓賺大錢既朋友來講,於2019年時接受香港樓價見頂呢個理論,的確難以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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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財富轉移係好現象,只有配得起本身財商嘅人,才能守住財富,層級才會更替,人才會進步。
      本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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